电梯使用单位维保义务与责任

来源:海南多快电梯有限公司 时间:2018年05月18日 浏览:2072

  什么是电梯使用单位

  电梯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电梯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电梯产权所有者授权或委托,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电梯使用单位维保义务

  TSG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第五条规定: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况,组织进行维保。

  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维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维保的内容和要求;

  (二)维保的时间频次与期限;(三)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人员的职责;(二)安全操作规程;(三)日常检查制度;(四)维保制度;

  (五)定期报检制度;

  (六)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七)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八)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九)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设备所在辖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电梯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2份);

  (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四)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原件);

  (五)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司机等与电梯相关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六)安全管理制度目录。海南电梯

  维保单位变更时,使用单位应当持维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电梯报废,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海南电梯

  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电梯使用单位应履行哪些安全责任海南电梯

  TSG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第九条规定,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二)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

  (三)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海南电梯

  (四)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五)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六)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

  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八)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海南电梯

  (十)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海南电梯

  (十一)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海南电梯

  (十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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